毒品造成社会滥用的首要条件是毒品本身具有的药理特点, 即能给予吸毒者产生精神清爽感、欣快感、自信心增强、疲劳感 的解除、工作效率和能力提高等的中枢神经兴奋性效果。据对吸毒者的吸毒体验调查,吸毒者在注射安非他明类兴奋剂之后很快 头脑活跃,精神充沛,感觉自己在世上万能,产生难以形容的快感, 即被称为Flash(腾云驾雾的感觉)或Rush(全身电流般传导的快 感)。专家们认为这种精神作用是依赖性形成的最大强化因子。 第二个条件是吸毒后数小时,吸毒者出现全身乏力、精神压 抑、疲倦感等称之为Amphetamines blue…

2013年7月12日 0条评论 7867点热度 0人点赞 毒品检测网 阅读全文

藏有毒品可作为非法贩运用途罪 《危险药物(修正)条例》规定任何人士如果藏有毒品替自己或者可供他人作非法贩卖用途者,即属违法。经简易程序认定构成本罪的,可判处10万港元罚金及3年监禁;经公诉程序认定构成本罪的,可判处100万港元的罚金及7年监禁。 法律规定藏有超过一定数量的毒品,即可假定为作非法贩运用途,详细规定如下: (a)鸦片十盅; (b)鸦片一钱(3.78克) (c)五小包含有下列任何一种的物质,不论是纯净的或是配制品、混合品、提炼物或其他物质: (1)吗啡或者其盐类化合物(若其含有少于0.2%只吗啡则属例外)…

2013年7月11日 0条评论 4249点热度 0人点赞 毒品检测网 阅读全文

为积极推进毒品犯罪死刑的进一步限制与废除,我们有必要从观念上明确毒品犯罪不应当属于刑法中“最严重的罪行”;要科学看待毒品犯罪生成机理及死刑对毒品犯罪预防的有限性;要坚持以司法改革为中心,从司法上积极推进毒品犯罪死刑的限制与废除。 一、问题的提出 毒品犯罪不属于刑法中最严重罪行,已为国际人权法明确肯定。但在我国,由于毒品犯罪和滥用的严峻现实以及历史文化等因素的影响,认为毒品犯罪属于刑法中最严重罪行的观点仍然居于支配地位,该观念不仅为现行立法所肯定,而且也为司法实践所秉持,当前毒品犯罪仍然是我国死刑适用的主要罪名之一。…

2013年7月7日 0条评论 4543点热度 0人点赞 毒品检测网 阅读全文

青少年吸毒的家庭预防机制的优势 1.长期性 从时间角度来讲,家庭是青少年生活的主要场所,他们的大部分时间是在家庭中度过的。在人学之前,青少年的绝大多数时间是在家中度过的;即使是在上学之后,在家的时间有所减步,但是还是占大部分。所以,从时间角度来看,家庭对青少年吸毒的预防和社区、社会、学校等预防机制相比,有着先天的优势。 2.全面性、针对性 俗话说:“知子莫如父。”因为孩子从出生到长大基本上全程处于父母的关注中,所以父母最清楚孩子的性格特点.脾气秉性。另外,孩子在家中相对于在其他公共场合会表现得比较随便,不会因为环境…

2013年7月4日 0条评论 4261点热度 0人点赞 毒品检测网 阅读全文

一般而言,判决书会对被告人构成累犯的情节予以明确确认,只是对于某些毒品犯罪,由于现行刑法总则规定的一般累犯概念和分则规定的毒品再犯概念发生重合,有时不同法官对同一法律适用问题采取不同的态度。据此,最高法院先后两次就同时构成毒品再犯与一般累犯的被告人适用法律问题作出解释。2000年4月4日颁布的《全国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规定,对依法同时构成再犯与一般累犯的被告人,一律适用《刑法》第356条规定的再犯条款从重处罚,不再援引刑法关于累犯的条款;而2008年12月1日颁布的《全国部分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工作…

2013年7月3日 0条评论 3096点热度 0人点赞 毒品检测网 阅读全文

生活负面事件的压力也会导致吸毒 对于另外一部分吸毒高危人群来说,情绪不稳定,或者面对生活负面事件时希望借毒品寻求解脱或追求刺激也可能会诱发他们吸毒。不步吸毒者第一次吸毒都是在极度痛苦、压抑和苦闷的状态下尝试的,无论是失恋者、生意失败者、失业者或者绝望者等,他们都企图从毒品中寻求解脱,甚至追求幸福。而事实上,采取这样的方式来寻求解脱只会有一种结局,自己本身的问题没能得到解决,却又坠人了更加万劫不复的深渊而不能自拔。没有一个人能从毒品中寻找到真正的解脱,正所谓“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消愁愁更愁”,片刻的欢愉过后,便是更痛…

2013年7月2日 0条评论 4209点热度 0人点赞 毒品检测网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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