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毒品是指国际禁毒公约和我国法律法规所规定管制的、直接作用于人的中枢神经系统,使人兴奋、抑制或致幻,连续使用能使人产生依赖性的精神药品。所谓“新型”是相对出现时间较早的鸦片、海洛因、大麻、可卡因等传统毒品而言,主要包括人工化学合成的兴奋剂、抑制剂和致幻剂类毒品。由于新型毒品大多是通过人工合成的化学合成类毒品,所以又有“实验室毒品”、“化学合成毒品”之称。同时,因为新型毒品的滥用最初发生在欧、美一些国家的夜总会、酒吧、迪厅等娱乐场所,所以在西方又被称谓“俱乐部毒品”、“休闲毒品”、“假日毒品”等。
新型毒品于上个世纪90年代初在我国沿海地区出现,由于其隐蔽的成瘾性和具有迷惑性的娱乐特征,迅速蔓延至大中城市的迪厅、酒吧等年轻人集中的娱乐场所。一些青少年、在校学生、白领阶层对其危害认识不足,甚至不认为是毒品,为追求时尚在娱乐场所内聚众吸食。我国2005年登记在册滥用新型毒品人数,已从2001年的2.5%上升到6.7%[1];2006年中国禁毒报告显示,我国滥用新型毒品问题正呈不断扩大蔓延之势,其中,辽宁、吉林和黑龙江吸食新型毒品人数已超过传统毒品人数,从一定程度上印证了1996年在上海召开的国际兴奋剂专家会议与会专家的预测①,令人堪忧。笔者在此对新型毒品的种类和当前我国被滥用较多的新型毒品作一介绍,以帮助人们对新型毒品有一个清醒的认识,进一步增强抵御新型毒品的意识和能力。
一、新型毒品的种类
根据新型毒品的毒理学性质,可以将其分为四类:
第一类以中枢兴奋作用为主,代表物质是包括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在内的苯丙胺类兴奋剂。
第二类是致幻剂,代表物质有麦角酸二乙基酰胺(LSD)、麦司卡林和分离性麻醉剂(如苯环己哌啶和氯胺酮等)。
第三类兼具兴奋和致幻作用,代表物质是3,4-亚甲基二氧基苯丙胺(MDMA,我国俗称“摇头丸”)。
第四类是一些以中枢抑制作用为主的物质,包括三唑仑、氟硝安定和γ-羟丁酸等。
由于科学技术和制药工业的进步和发展,精神药物的范围和种类不是固定不变的,新型毒品滥用的品种也将不断增多。目前,我国列入管制的精神药品多达130种。
二、我国常见新型毒品概介
据2006年中国禁毒报告显示,当前我国滥用较多的新型毒品有冰毒、摇头丸、氯胺酮、安钠咖和三唑仑,现对其逐一介绍。
(一)冰毒
冰毒,学名甲基苯丙胺,甲基安非他明,化学名称为2-甲氨基-1-苯基丙烷,N,α-二甲基本乙胺,N-甲基安非他明,英文缩写为MAM。由于最初的冰毒是在麻黄素的化学结构基础上改造而成,故又有去氧麻黄素(碱)之俗称。高纯度的甲基苯丙胺为无色透明的晶体状固体,外观似冰,故被吸毒、贩毒者称为“冰”(Ice),由于它毒性剧烈,人们便称之为“冰毒”。
冰毒源自日本。公元1888年,日本科学家长井长义在研究镇咳药物成分麻黄素时意外发现发现了甲基苯丙胺,经临床证实该成分具有中枢神经兴奋作用,能消除睡意,解除疲劳,因此,日本人将其称之为“觉醒济”[2](10页)。30年代至50年代,冰毒在日本、美国和欧洲等地被广泛应用于临床治疗。由于药商们把甲基苯丙胺宣称为一种神奇的药物,能治疗多种疾病,促使了更多人对这类药物产生兴趣。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日本将殖民地韩国作为冰毒的生产基地,大量生产冰毒片剂和针剂,作为军需品供军队使用,以解除士兵疲劳,提高士兵连续作战的能力,以至战场上出现过“神风特功队”的疯狂表现。首次冰毒滥用大流行爆发于上个世纪50年代的日本,直接原因是库存军需品中的冰毒流入市场。战前,日本是一个几乎没有毒品问题的国家。战后,日本社会秩序特别混乱,人们对社会前途悲观失望,导致冰毒在一般市民阶层广泛扩散。日本1954年公布的数字显示,直接滥用苯丙胺(以冰毒为主)人数为55万人,曾有苯丙胺经历者200万人,其中有5万人患有苯丙胺精神病,造成了极大的社会问题[3](9页)。1951年,日本政府制定了《觉醒济取缔法》,禁止甲基苯丙胺的生产和销售,才使甲基苯丙胺的滥用得到逐步控制。
冰毒在我国,是新出现的“老毒品”。解放前夕和解放初期,在我国重庆、上海、南京等地的药店和地摊上,出现的“抗疲劳素”即是冰毒,系美军在战后捐赠给国民党政府的战争物资。随后在我国个别地区出现了生产和滥用,于是国家便出台了相关法规进行禁止,使得冰毒在我国销声匿迹近30年。上个世纪90年代初,随着周边国家冰毒滥用的再次出现,冰毒开始在我国东南沿海地区登陆,并逐渐在青少年众流行起来。随后滥用冰毒的区域逐渐扩大,人数急剧增多。迄今为止,全国所有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都发现了冰毒泛滥的问题,严重威胁公众的生命安全。
冰毒具有强烈的中枢兴奋作用。滥用者会处于强烈兴奋状态,表现为:不吃不睡、活动过度、情感冲动、不讲道理、偏执狂、妄想、幻觉和暴力倾向。冰毒使用过量会产生急性中毒,通常表现为不安、头昏、震颤、腱反射亢进、话多、易激惹、烦躁、偏执性幻觉或惊恐状态,有的会产生自杀或杀人倾向。可出现心血管病症状如头痛、寒战、面色苍白或发赤、心悸、心律不齐、心绞痛、血压升高、血压降低或循环性脱虚;还可出现肠胃功能障碍如口干、口中有金属味道、厌食、恶心、呕吐、腹泻、腹部绞痛;严重的可产生惊厥、脑出血、昏迷致死。慢性中毒可造成体重减轻和精神异常(即苯丙胺精神病,或称妄想障碍,出现幻觉、妄想状态,酷似偏执性精神分裂症)。同时,也会发生其他滥用感染合并症,包括肝炎、细菌性心内膜炎、败血症和爱滋病等。
(二)摇头丸
摇头丸是苯丙胺类兴奋剂的衍生物,其化学名称是3,4-亚甲基二氧基苯丙胺,英文缩写为MDMA。摇头丸于1912年由德国Merck药厂合成,但一直未用于临床。20世纪90年代以来,摇头丸作为一种“舞会药”在美国和欧洲一些国家的娱乐场所被广泛滥用[4]。摇头丸于1996年传入我国,传播速度很快,目前大中小城市的一些娱乐场均出现了滥用群体。制毒人员多把摇头丸制成形状多样,五颜六色、印有不同图案的小药片。由于摇头丸具有兴奋和致幻的双重作用,服用后不仅有强烈的兴奋作用,而且会出现一定的幻觉、性冲动,造成行为失控,所以在一些地区又称作“快乐丸”、“劲乐丸”、“狂喜”、“忘我”、“疯药”、“强奸药片”等,也有按药片、药丸的不同颜色和上面的不同图案、字母称为“蓝精灵”、“亚当”、“夏娃”等。
MDMA作用于人的生理和心理两个方面。其生理上表现身体器官方面的变化,包括血压升高、心率、脉搏加快,严重时出现肌肉紧张,不能自控的咬牙、口干、手部颤抖、恶心,有的出现疲劳、出汗、视物模糊、焦虑和精神失调。MDMA能造成永久性的脑细胞损伤和非永久性损伤肝细胞。即使是中等剂量MDMA也会产生严重的体温升高、心血管功能障碍、黄疸及抽搐。严重中毒者可发生脱水和突发心脏病,MDMA身体效应从增加交感神经兴奋性症状到恶性高热,播散性血管内凝血,横纹肌溶解,肾衰竭及致命的肝脏毒性。滥用MDMA出现的副作用还会增加。
其心理上表现为心理障碍,如心理混乱、抑郁、失眠、焦虑及神经错乱,滥用者约1/4有恐慌和妄想症。MDMA能使精力分散,动作不协调,因此强调集中注意力的工作无法很好完成,特别是对司机,服用MDMA后开车十分危险。
(三)K粉
k粉是氯胺酮的俗称,其化学名称为2-邻氯苯基-2-甲胺环己酮,因其英文名为ketamine,所以又俗称“K粉”、“拉K”或“索K”、凯他命。氯胺酮白色结晶性粉末,无臭,易溶于水,溶于热乙醇,不溶于乙醚或苯。一般以盐酸盐形式存在,它对人体有致幻和抑制作用。
氯胺酮于60年代在美国发明后,曾在越战时期作为麻醉药在野战创伤外科中广泛使用。氯胺酮在医学临床上一般作为局部或儿科麻醉剂使用,在有的国家作为一种兽用麻醉药被广泛使用。1971年,美国旧金山和洛杉矶市首先报告氯胺酮滥用病例,此后陆续出现在毒品黑市中。1999年,氯胺酮流入日本、泰国的香港地区[5],不久滥用问题就在我国沿海、内陆地区相继出现,目前氯胺酮已成为公共娱乐场所的主打毒品。
由于K粉具有兴奋和致幻的双重作用,滥用者往往将其于摇头丸一起使用,服药开始身体瘫软,一旦接触到节奏狂放的音乐,便会条件反射般强烈扭动,手舞足蹈。研究表明,氯胺酮可抑制丘脑-新皮层系统,选择性地阻断痛觉,故具有镇痛的药理学作用;另一方面,氯胺酮对大脑边缘系统具有兴奋作用,由此造成氯胺酮的一些作用特点,即意识与感觉的分离状态,有听到颜色、看见声音的感觉,这是造成氯胺酮滥用的毒理学基础。滥用氯胺酮后主要导致神经精神中毒反应、幻觉和精神分裂症状,表现为讲话含糊不清、头昏、精神错乱、过度兴奋、幻觉、幻视、幻听、运动功能障碍、抑郁以及在药物作用下出现怪异和危险行为。
此外,氯胺酮还会让人产生性冲动,导致许多少女失身,所以又成为“迷奸粉”或“强奸粉”,是一些不法之徒用于迷奸女性的工具,同时也是导致暴力犯罪,引发淫乱,增加艾滋病感染机会的重要因素。2001年6月9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将氯胺酮纳入国家第二类精神药品进行管理。2004年8月,氯胺酮(包括其可能存在的盐及制剂)“升级”为第一类精神药品。今后,氯胺酮只能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指定生产企业定点生产。
(四)安钠咖
安钠咖学名苯甲酸钠咖啡因,英文缩写为CNB,为白色结晶性粉末,药品则多为针剂,是由苯甲酸钠和咖啡因以近似1:1的比例配成的,其中咖啡因起兴奋神经作用,苯甲酸钠起助溶作用以帮助人体吸收。安钠咖作为兴奋型的精神药品,临床上用于解救因急性感染中毒、催眠药、麻醉药、镇痛药中毒引起的呼吸、循环衰竭;与溴化物合用,使大脑皮层的兴奋、抑制过程恢复平衡,用于神经官能症;与乙酰水杨酸制成复方制剂,用于一般性头痛;与麦角胺合用治疗偏头痛等。
长期滥用安钠咖会使人体产生药物耐受性,需要不断加大用药剂量外,也有与咖啡因相似的药物依赖性和毒副作用,常见有呕吐、上腹部疼痛、头晕、耳鸣、血压升高、以及畏光、眼前闪光、复视、弱视、视野缩小、失眠、不安、恐惧、精神错乱、震颤、谵妄、幻觉、多尿等,尿内有糖及丙酮,或有排尿里急后重感;严重中毒则有脉搏快、早搏、心悸及胸部压迫感,并且可发生血压下降、皮肤湿泠、呼吸快而困难、虚脱、强直性惊厥、瞳孔缩小、对光反射消失等,最终可因呼吸衰竭而死亡。孕妇或哺乳期的妇女使用可导致下一代智能低下,肢体畸形。1988年12月27日,国务院第24号令发布《精神药品管理办法》,将安钠咖列入其中第一类精神药品进行严格管理。
(五)三唑仑
三唑仑又名三唑氯安定、海乐神、酣可欣,是一种新型的苯二氮卓类药物,药片淡蓝色,具有催眠、镇静、抗焦虑和松肌作用,长期服用极易导致药物依赖。因这种药品的催眠、麻醉效果比普通安定强45-100倍,口服后可以使人昏迷晕倒,故俗称迷药、迷魂药。吸食者昏睡期间无任何知觉,醒来后出现精神恍惚、头晕目眩、站立不稳、神志不清、记忆力下降等症状。三唑仑无色无味,可以伴随酒精类共同服用,也可溶于水及各种饮料中。近年来,常被一些犯罪分子用来实施抢劫、强奸等不法活动。此外,三唑仑还使人出现狂躁、好斗甚至人性改变等情况。滥用后会对人的身心造成严重危害,属我国严格管制的精神药物。
除以上主要滥用品种外,还有少量的麦角酸二乙基酰胺(LSD)、安眠酮、氟硝安定、γ-羟丁酸(GHB)、丁丙诺啡、麦斯卡林、苯环己哌啶(PCP)、止咳水、迷幻蘑菇、有机溶剂和鼻吸剂等被吸毒者滥用。
综上所述,新型毒品并不像很多滥用者认为的那样对人体没有危害或危害很小。新型毒品大多具有强烈的精神依赖性,吸食者从尝试性使用很快发展到强迫性滥用阶段,长期使用会对吸食者产生依赖性、耐受性和急、慢性的毒性作用,严重损害人体组织器官功能,形成难易逆转的病变,导致精神损害和人格变异。其对人体的危害与以海洛因为代表的传统毒品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此外,吸毒耗费大量钱财,影响学业和工作,导致家庭破裂,妨碍社会经济发展,毒化社会风气,给社会带来极大的不安定因素,对整个社会的和谐和文明进程构成威胁。
注释
1996年11月25日,联合国禁毒署在上海召开国际兴奋剂专家会议,来自世界各地和我国各方的毒品问题专家和禁毒官员,在经过充分的论证后一致认为:苯丙胺类兴奋剂将逐步取代流行的鸦片、海洛因、大麻、可卡因等常用毒品,成为21世纪全球范围滥用最为广泛的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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