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管制方面对合成毒品不够重视导致新型毒品流行
目前,全球只有少数几个国家基于特定的国情和历史原因在处理苯丙胺类兴 奋剂方面具有一些好的经验。但由于此类毒品的非法生产、交易和滥用已经开始 形成了一个世界性的市场,更多国家在应对此类毒品问题上的窘迫现状可能还会 反过来吞噬这些已有的成功案例。
陷入苯丙胺类毒品之害的国家所存在的一个基本问题是长期以来只专注于 管制传统的从种植物中提炼加工而成的毒品,而没有对合成毒品给予足够的重 视。虽然从有限禁毒资源的高效配置方面来看,将注意力主要放在天然和半合成 毒品之上是无可厚非的,但这也确实造成了苯丙胺类毒品在一个相对宽松的管制 环境下迅速泛滥的困局。许多国家和地区缺乏对苯丙胺类兴奋剂的关注,既是毒 品管制部门关于合成毒品的知识和意识十分局限所造成的,同时又反过来进一步 限制了他们对合成类毒品的了解程度。尤其是有关此类毒品的合成方法与技术 方面,管制部门所掌握的知识与当地的非法制造者相比,可谓是小巫见大巫。
知识的缺乏还导致了立法的不足。各个国家关于苯丙胺类毒品的立法在原 则、尺度等方面相差很大,缺少一个可以展开充分对话与相互借鉴的共同平台。 虽然联合国于1971年和1988年分别通过了《精神药物公约》和《禁止非法贩运麻 醉药品和精神药物公约》,但就苯丙胺类毒品而言,对具体管控对象(不论是生产 原料还是最终产品)的界定可能并不像传统的麻醉药品那么明确,因为这类毒品 在生产过程的两端都具有很大的变异性。
文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