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部分地区孕产妇HIV/AIDS感染调查及影响因素分析

2013年3月19日 4914点热度 0人点赞 0条评论

新疆部分地区孕产妇HIV/AIDS感染调查及影响因素分析

摘要:目的了解和掌握新疆孕产妇人群的HIV感染状况、高危行为的特点与相关影响因素。方法选择2010 年6月1 日~7 月31 日在乌鲁木齐市和伊犁州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就诊、检查和住院分娩的妇女,对她们进行问卷调查和相关的实验室检测。结果本次共调查孕产妇4 235 人,其中有效问卷4 187 份(98.9%);在4 187 人中共检出11 例HIV阳性者,总感染率为0.26%;4 167 人(99.52%)孕产妇参加梅毒检测,阳性10人(0.24%);4 041人(96.51%)进行了丙型肝炎的一次ELISA初筛,阳性12人(0.30%),经复检全部为阳性;孕产妇HIV知识的总体知晓率为40.27%(1 686/4 187)。结论少数民族孕产妇HIV的感染率明显高于汉族,配偶为吸毒者和配偶为HIV感染者的孕产妇其HIV感染率高,患有梅毒和丙型肝炎的孕产妇较容易感染HIV病毒,孕产妇HIV知识的总体知晓率较低。

目前,新疆艾滋病疫情报告中,女性感染者人数不断上升,而女性感染艾滋病将会对后代感染HIV病毒埋下隐患,可能造成母婴传播率升高[1]。为了解和掌握新疆孕产妇人群的HIV感染状况、高危行为特点及相关因素,2010 年6~7 月我们针对新疆部分艾滋病高流行地区的孕产妇HIV/AIDS的感染状况进行了调查,为今后有针对性地开展孕产妇的随访、干预活动、提供治疗关怀服务、防止HIV 蔓延传播提供线索和依据。

1 对象与方法

1.1 调查对象选择伊犁州和乌鲁木齐市两地共17个县(市、区),在2010 年6 月1 日~7 月31 日到提供产前检查和分娩服务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就诊、接受检查和住院分娩的妇女。

1.2 调查方法采取“知情同意、咨询保密、检测免费实名、分类实施”的原则进行工作,在调查前向受检者说明情况,获得受检者的同意后再开始调查。调查内容包括问卷调查和实验室检测两部分。问卷调查包括:一般人口学特点、行为学特征和艾滋病知识知晓情况等。实验室调查内容包括:HIV 抗体初筛、确认试验、丙型肝炎及梅毒等检测。艾滋病抗体调查采用两种酶联免疫检测的方法,即:先用第一种酶联免疫试剂对所有标本进行调查,对检出的艾滋病抗体阳性,需用第二种酶联免疫试剂复检,当两种试剂均为阳性时判为艾滋病抗体调查阳性,需再送确认实验室进行确认试验。丙型肝炎抗体检测原理同艾滋病抗体检测,即两种酶联免疫方法,阳性判断标准为两次检测结果S/CO≥3.8;梅毒检测采用RPR的方法。

1.3 统计学方法通过Epi data 3.0 录入问卷和检测结果,进行双录入核对无误后,使用SAS 9.1 进行数据分析。运用卡方检验或Fisher 确切概率法进行具体的统计学分析。

2 结果

2.1 社会人口学特征本次共调查孕产妇4 235 人,其中乌鲁木齐市1 818 人(42.9%),伊犁州2 417 人(57.1%);共收回问卷4 235 人,其中有效问卷4 187(98.8%)份,被调查者平均年龄(27.4±5.3)岁。孕产妇的一般社会人口学特征,见表1。

2.2 孕产妇行为学特征及其他情况

2.2.1 吸毒及共用针具的情况4 187 名被调查者中4 150 人(99.12%)称不吸毒,有1 人(0.02%)承认吸毒,36 人(0.86%)拒绝回答此问题。当问到是否有注射吸毒和与别人共用针具吸毒时,37人均拒绝回答。

2.2.2 既往罹患性病的情况4 187 人中有25 人(0.60%)称曾患过性病,其中1 人自称曾患有淋病,11人称曾患有梅毒,3 人称曾患过生殖道沙眼衣原体感染,1 人称患尖锐湿疣,其余9 人拒绝回答曾患过何种性病。

2.2.3 罹患梅毒、丙型肝炎的情况有4 167 名孕产妇参加梅毒检测(检测率为99.52%),10 人阳性,感染率为0.24%。有4 041 人进行了丙型肝炎的一次ELISA初筛,146 人未检,初筛率为96.51%,阳性12 人,初筛阳性进行了第二次ELISA 复检,均为阳性,丙型肝炎感染率为0.30%。

2.2.4 配偶外性伴情况4 187 人中8 人(0.19%)称在配偶外还有其他性伴,4 087 人(97.61%)称除配偶外没有其他性伴,92人(2.20%)拒答。

表1 调查地区孕产妇的一般社会人口学特征(人,%)

2.2.4 孕产妇艾滋病基本知识的知晓情况孕产妇HIV 知识的总体知晓率为77.79%(26 059/33 496),其中血液传播知晓率为77.29%,母婴传播知晓率最高为82.14%,性传播知晓率为67.45%,日常生活传播的知晓率为55.55%。

2.3 孕产妇配偶相关行为特征780 人(18.63%)称其配偶曾外出打工或经商,其余均称未曾外出工作;23 人(0.55%)称其配偶吸毒;当问到其配偶是否患过艾滋病或性病时,1 人(0.05%)称其丈夫患有艾滋病,8人(0.43%)称其丈夫曾患过性病,有1 783 人(96.29%)称没有患过此类疾病,42 人(2.26%)称不知道,18 人(0.97%)拒答。

2.4 HIV感染者孕产妇的情况和影响因素

2.4.1 孕产妇HIV 感染情况在4 187 名孕产妇中,经初筛、确证试验后共检出11 例HIV 阳性者,总感染率为0.26%。在11 名艾滋病感染者中,平均年龄(28.5±7.0)岁,均为青壮年、在婚、本地户籍;其中维吾尔族10 人(90.91%),哈萨克族1 人(9.09%);文盲1 人(9.09%),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8 人(72.73%),高中及以上2 人(18.18%)。怀孕周数中位数为27 周。有2人合并感染梅毒和丙型肝炎;有4 人合并感染丙型肝炎;11 人均自称没有患过性病。10 人自称不吸毒,1人拒答。有1 人自称曾外出打工或经商,其余10 人未曾外出打工。有1 人称其配偶为艾滋病感染者,有2人称其配偶吸毒,9 人称其配偶不吸毒。有2 人自称其配偶曾外出打工或经商,9人称其配偶不曾外出。

2.4.2 孕产妇HIV 感染的影响因素分析被调查者的社会人口学特征、行为特征与HIV 感染的关系,显示民族、患有梅毒或丙型肝炎、配偶吸毒、配偶曾患性病或艾滋病等与感染HIV差异有统计学意义,见表2。

表2 社会人口学特征、行为特征与HIV感染关系的分析

3 讨论

本次调查孕产妇4 187 名,检出11 例HIV阳性者,总感染率为0.26%。感染HIV 的孕产妇中,患梅毒或丙型肝炎等性传播疾病的比例高于其他未感染的孕产妇。梅毒和丙型肝炎都属于性传播疾病,感染性病的人容易感染艾滋病,而艾滋病、梅毒、丙型肝炎等疾病均可通过配偶间的性行为进行传播[2]。同时这些疾病又将会由母亲传给孩子,从而造成更为严重的二代传播[1]。目前新疆遵循“逢孕必检”的原则,在产前检查中对于发现患有性传播疾病的孕产妇应积极治疗性病,同时对发现感染艾滋病的孕产妇,要及时服用母婴阻断药物,以尽量减少艾滋病等性传播疾病在母婴间的传播,这对于防治工作意义重大[1,3]。吸毒人群由于共用针具容易感染艾滋病,而配偶为吸毒者孕产妇感染HIV的危险度就高。本研究中配偶为吸毒者的孕产妇,其感染HIV 的危险度是配偶为非吸毒者的44.72倍。这与方利文等的研究结果一致[4]。本研究中配偶感染艾滋病的孕产妇感染HIV 的危险度远远高于配偶为非艾滋病感染者,配偶间性行为是造成孕产妇感染HIV 的主要原因。因此对于配偶为吸毒人群的家庭来说,夫妻间性行为中使用安全套是预防艾滋病的重要方法,同时要积极进行安全套推广策略,对于降低夫妻间的性传播疾病有积极作用[4]。本次调查发现,少数民族孕产妇感染HIV 比汉族孕产妇高,这与新疆的疫情民族分布情况一致。另外,孕产妇对预防艾滋病基本知识的总体知晓率仅为77.79%,说明整体对艾滋病的认识不足,预防知识欠缺;孕产妇对母婴传播艾滋病知晓率最高也仅达到82.14%,其次是血液传播知晓率、性传播知晓率和日常生活传播知晓率。因此目前急需在育龄妇女中加强艾滋病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5-6],可将艾滋病相关知识教育安排在婚前体检过程中,这对育龄妇女更有针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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