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禁毒史 清政府的“禁烟”及其失败
传说中,鸦片是阿拉伯人在公元7世纪传人中国的。当时的人 们称鸦片为“阿芙蓉”。根据《旧唐书》记载,公元667年,来自古东 罗马帝国的使臣曾向唐高宗李治献上过一种由鸦片制成的医治痢疾的“特效药”——底野伽。此后一直到清朝,鸦片都是作为一种珍贵的药材引进中国的。明代著名的医药学家李时珍在《本草纲目》 中也记载了鸦片的药用价值。
随着英帝国主义占领印度将其作为殖民地以来,鸦片流入中 国不断增加,中国吸鸦片上瘾的问题开始得到了统治者的重视。明 朝最后一个皇帝崇祯是我国历史上最早提出禁止贩运、吸食鸦片 的人。清朝雍正皇帝于1729年颁布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禁毒法令 ——“禁烟诏令”,明确提出吸食鸦片要受到充军、绞刑等刑罚的制裁。
然而,鸦片问题在中国不但没有得到解决,反而由于英国在印 度大量种植罂粟、生产鸦片而愈加严重。马克思曾对当时中国的鸦 片贸易做过调查:1767年以前,由印度输入中国的鸦片不过200 箱,1800年英国成立东印度公司,并获得英国皇家特许状,垄断了 鸦片市场,走私到中国的鸦片数量逐年上升,到了鸦片战争前的 1838年则高达40200箱,足足增加了200倍!而当时吸食鸦片的 瘾君子竟达到了1200万人。同时,中国的白银大量外流,导致“银 贵钱贱”。民不聊生,国民经济近于崩溃,国家财政日趋困难。
清朝政府的有识之士面对鸦片的毒害,纷纷提出了自己的禁 烟主张。其中,著名的民族英雄林则徐提出了一个关键的建议:所有走私贩卖鸦片的人,无论中国人和外国人,在中国法律下一视同 仁。他在给道光皇帝的奏章中写道:“当鸦片未盛行之时,吸食者不过害及其身,故杖徒已足蔽辜,迨流毒于天下,则为害甚巨。法当从 严,若犹泄泄视之,是使数十年后,中原几无可以御敌之兵,且无可 以充饷之银。”
1838年,林则徐到达广州禁烟。他依法收缴了不法外商的鸦 片,并于1839年6月3日在虎门公开销毁了缴获外国烟贩的鸦片 118.5万公斤。同时,清政府先后颁布了《查禁鸦片章程》等法律, 严厉禁烟。然而,英帝国主义为了维护鸦片贸易,悍然发动了第一 次鸦片战争。由于清朝政府腐败无能,战争准备不充分,这次战争 以中国失败而告终。中英两国政府签订了丧权辱国的《南京条约》, 鸦片贸易从此一发不可收拾。到1856年,英国政府从鸦片贸易中 获利2500万美元,竞相当于英国国家财政总收入的1/6。
清朝政府虽然认识到了鸦片的危害,制定了禁烟的法律,林则 徐、关天培等民族英雄也进行了顽强的抵抗,但是,由于清王朝腐 朽没落的封建统治,注定了他们的努力必然要遭到失败。中国人民 从此陷入了水深火热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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