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毒品又称为“俱乐部药( club drugs) ”、“舞会药( party drugs) ”、“休闲药( recreational drugs) ”等,是相对于海洛因、鸦片等传统毒品而言,主要指人工化学合成的致幻剂、兴奋剂类毒品,是由国际禁毒公约和我国法律法规所规定管制的、直接作用于人的中枢神经系统,使人兴奋或抑制,连续使用能使人产生依赖性的精神药品( 毒品) ,其中包括一些可供医疗使用的管制药品。根据药理学性质,新型毒品可分为四类: 第一类以中枢兴奋作用为主,代表物质是包括冰毒在内的苯丙胺类兴奋剂( ATS) ; 第二类是致幻剂,代表物质有麦色酰乙二胺( LSD) 、麦司卡林和分离性麻醉剂( 苯环利啶和氯胺酮) ; 第三类兼具兴奋和致幻作用,代表物质是摇头丸; 第四类是一些以中枢抑制作用为主的物质,包括三唑仑、氟硝安定和γ-羟丁酸等。
1 滥用现状
1919 年,日本一位化学家首次合成了后来被称之为“冰毒”的甲基苯丙胺。在二战期间,甲基苯丙胺作为抗疲劳剂在士兵中广为使用,60 年代一些欧、美国家主要在夜总会、迪厅、酒吧中滥用,90 年代后,以冰毒、摇头丸为代表的“舞会药”在全球范围形成流行性滥用趋势,滥用群体从早期的摇滚乐队、流行歌手和一些亚文化群体蔓延至以青少年群体为主的社会各阶层。《2011 年世界毒品报告》指出,可卡因、海洛因和大麻的全球市场缩小或保持稳定,而处方类阿片药物和新合成毒品的产量和滥用量均有所上升。目前,全世界2 /3 的国家兴奋剂滥用人数超过海洛因与可卡因滥用总数,其中日本和韩国问题最为严重。中国大陆自20 世纪90 年代发现第一例“摇头丸”滥用? 者以来,以“摇头丸”、“冰毒”为代表的苯丙胺类和氯胺酮等新型毒品在国内迅速蔓延。2012 年,中国共缴获各类毒品45.1吨。其中,海洛因7.3 吨、冰毒类毒品16.2 吨、冰毒及片剂9.9 吨、氯胺酮4.79 吨、大麻43.2 吨,全国多省新型毒品缴获量超过海洛因。目前,中国正处于海洛因流行与新型毒品流行共存,新型毒品逐渐占主导地位的阶段,新型毒品已成为人类健康的新威胁。
2 滥用特征
2.1 吸食者以青少年为主,女性增长趋势明显
与传统毒品相比,新型毒品滥用者年龄分布广泛,青少年占的比例很大。其原因是新型毒品以娱乐性为幌子,迎合了青少年好奇、追求刺激、赶时髦的心理特点。阮惠风等研究发现新型毒品吸食者年龄20 ~ 30 岁的约占80%,中位年龄为25岁。新型毒品滥用者中男性占多数,但女性增长趋势明显,这是由于在暗娼中有一个“专业陪HIGH”的群体,她们被称为“冰妹”、“HIGH 妹”或是“散冰女”,陪客人一起吸食新型毒品,然后提供性服务。
2.2 吸食者呈现群体化现象,受同伴影响严重
新型毒品吸食者更倾向于群体吸食,有自己的“圈子”,吸毒者第一次吸食新型毒品几乎均为群体方式。苯丙胺类毒品进入人体后能使人情绪高涨,增强亲合力,使吸食者容易发生群吸、群乐、群狂,同伴影响是吸食新型毒品的重要原因。对北京市安康医院戒毒中心431 例高学历戒毒人员进行调查,受他人( 朋友) 影响占25%; 胡军调查显示新型毒品吸食者通常不是单独吸食,而是在熟悉的社交圈内进行,少则3 ~ 5 人,多则10 人以上成群吸食。2000 年以来,杭州市公安机关查获的吸食摇头丸毒品案件中,有6 起是团伙案件,涉案54 人,他们中大多是同学、朋友、恋爱对象、夫妻关系。阚周密采用中国药物依赖性研究所编制药物滥用调查表对沈阳地区1380 例药物滥用者的研究发现,不良交友是导致药物滥用的最主要因素,李双其也报道了相一致的结果。
2.3 吸食场所由“特殊”向“一般”转变,地点趋于隐蔽
吸食新型毒品的现象多发于公共娱乐场所,如夜总会、酒吧、迪厅、舞厅、KTV 等有强刺激音乐的地方。有些新型毒品( 摇头丸) 需要有特定的音响环境才够刺激,常集中在具有重低音音响设备的迪吧内。福建省泉州市2005 年查获的14 起贩卖新型毒品的案件有13 起发生在娱乐场所,查处的27 起吸食新型毒品的案件均发生在娱乐场所。但近年来随着公安部门对娱乐场所的监管力度加强,新型毒品吸食场所发生变化,由夜总会、酒吧等娱乐场所转向自己家里、宾馆/旅店、游船、“民吧( 按日出租的整套民房) ”等更加隐蔽不宜发现的场所,由固定转向分散。哈鹰等人的调查发现80.6%的滥用麻谷丸行为发生在暂住地、出租房、宾馆及浴室等,张玉竹的研究也发现“冰毒”和“麻谷”滥用场所以家里和饭店旅店为主。这种“圈子”内的吸毒隐蔽性更强,传播控制的难度更大。
2.4 滥用者普遍存在心理障碍,干预需要考虑心理因素
新型毒品吸食者心理健康水平异于常人,普遍存在多疑、焦虑现象,总体可见明显心理障碍。吸食新型毒品后会出现以下四个阶段: 精神兴奋期( 一般持续1d ~ 2d 或3d ~ 5d) ,吸毒后产生欣快感,性欲增强,疲劳感消除; 躯体透支疲劳期( 一般持续1d ~ 3d) ,随着毒性的下降或消除会出现精神压抑,全身乏力,疲倦感或昏睡; 忧郁期( 一般持续1d ~3d) ,周身不适、心烦意乱、空虚感强、情绪低落、易激惹、喜欢独处、话少; 恢复期,机体处于不断恢复阶段。另有研究发现,滥用者强制戒毒期间抑郁自评( SDS) 总分显著高于国内正常人常模,抑郁程度显著高于普通人群。Rochelle 也认为新型毒品会导致妄想、幻觉、精神错乱、抑郁等症状的发生。在人际敏感、抑郁、焦虑、强迫症状、偏执这五个心身症状上,滥用者显著高于正常人群,存在人际敏感、抑郁、焦虑、强迫症状、偏执等现象。国内对滥用者心理方面的研究较少,仅有的研究也是针对强制戒毒期间新型毒品滥用者的心理状态。
2.5 吸毒方式的以烫吸、鼻吸或口服为主,存在注射吸毒现象
国内研究普遍认为海洛因等传统毒品的使用多采用吸烟式或注射等方法,而新型毒品滥用方式以非注射为主。新型毒品大多为片剂或粉剂,吸食者多采用烫吸、鼻吸或口服。樊盼英对北京地区新型毒品滥用者的研究发现,新型毒品滥用者以非注射方式为主,王艳芬等人的研究也得出同样的结论; 国外研究发现冰毒、氯胺酮、类固醇等新型毒品也可以通过注射吸食,氯胺酮滥用者通过注射吸食更容易满足生理和心理的需求,青少年吸食氯胺酮大多是肌内注射,且经常共用氯胺酮溶液或注射器具。随着吸毒者滥用程度的增加,单纯口吸可能满足不了吸毒者迅速达到兴奋状态的要求,静脉注射可能在新型毒品滥用中逐渐占据较大的比例,目前国内针对此方面的研究较少,需要进一步探讨。
毒品混合使用现象在吸毒新型毒品者中非常普遍。毒品混合使用会增加毒品的刺激作用,缩短机体对毒品刺激的反应时间,使吸毒者在不增加毒品剂量的情况下得到更强烈的刺激。樊盼英等人对北京地区部分新型毒品滥用者的研究发现多药使用和混合用药的比例分别为39.1% 和10.5%; 部分吸毒者除新型毒品外,还吸食传统的成瘾物质; 张玉竹的研究则发现摇头丸滥用者中有很大部分人合用“K 粉”; 还有部分吸毒者将毒品与一些药品一起使用,在“冰毒”中滴入肾上腺素等; 某些不法商人还将其稀释并掺进别的杂质如乳糖、士的宁( strychnine 又名番木鳖碱) 和灭鼠药等; 在西方国家摇头丸和氯胺酮混合使用更为普遍。新型毒品滥用者更偏向于同时吸食其它类型的新型毒品还是喜欢与传统毒品混用尚不明确,混合用药方式以及混合用药的交互作用尚需进一步研究。
3 新型毒品的危害
3.1 制毒原料若监管不严,将给国内造成严重危害
随着我国对制毒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大,一些不法分子积极寻找新的制毒原料,制毒原料从麻黄碱、羟亚胺等20 余种管制物品扩大到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苯乙酸乙酯等40 余种非管制物品。值得注意的是: 麻黄碱类既是药物又是制造冰毒的原料,而冰毒是国际上滥用最严重的中枢兴奋剂之一。麻黄碱类制剂在流入国内制毒渠道的同时也有走私出境的情况,而走私出境、制成毒品后又流入国内,给国内造成严重危害。
3.2 容易导致高危性行为的发生,大大增加了艾滋病性病的传播几率
新型毒品对性有强烈的刺激作用,会诱发使用者的性冲动,导致更多性行为的发生。新型毒品滥用者以青少年为主,年龄20 ~ 30 岁居多,这部分人正处于性活跃的年龄段,而新型毒品的迷幻、刺激作用使他们的性活动更为频繁。新型毒品能够刺激大脑释放大量的多巴胺,让人产生异常的兴奋和欣快感,性欲增强。2002 年温州地区发现的36 例氯胺酮滥用者中,41.9% 的人出现“性亢进”。
新型毒品滥用者有更多的性伴,存在群交、交换性伴的现象。除诱发性冲动外,使用者性能力增强,性行为持续时间延长,性交频次增加,使用“散冰”时,经常中途交换性伴。另外,新型毒品产生的过度兴奋,使滥用者无法使用或坚持使用安全套,容易导致无保护性性行为的发生。新型毒品滥用者往往连续发生多次性行为,很难保证每次都使用安全套,而且群交过程中由于强烈的性兴奋刺激使其不会频繁地更换安全套。研究发现,曾使用氯胺酮的人发生无保护性性行为的可能性是未使用者的1.55 倍、是无保护阴道性交的1.27 倍、是无保护性肛交的1.86 倍。黄鹏翔研究发现,新型毒品滥用者梅毒感染率为16.0%,坚持使用安全套的只有4.7%,使用率较低。新型毒品滥用者因高危性行为状态而成为艾滋病风险高危人群,对艾滋病病毒的感染与传播有重要意义。
3.3 导致身体损害,严重可致死
新型毒品进入体内后,作用时间可以长达10 个小时以上,吸食后会出现焦虑情绪,情感表现愚蠢而不协调,动作多而刻板,并有共济失调表现。由于新型毒品还同时作用于外周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以及其他组织、器官和系统。产生急性或慢性的毒性作用和严重的损害: 轻者瞳孔散大、血压升高、心率加快、心慌、头疼、口渴、多汗、呼吸困难、四肢震颤、烦躁不安、恶心呕吐等; 中度中毒时则会出现严重的精神错乱症状,如幻听幻视、谵妄、各种妄想等; 重度中毒时就会出现全身痉挛、循环衰竭、体温过高、昏迷、直至死亡。慢性中毒者比急性中毒更多见: 表现为严重的精神症状,如各种幻听、幻视、被害妄想( 嫉妒妄想、物理影响妄想、被监视感、被跟踪感等) 。长期滥用以后,新型毒品滥用者如果还没有因各种急、慢性的中毒而死亡的话,通常就会出现精神异常,且伴随躯体症状: 头疼、眩晕、心率快、心悸、口渴、颜面苍白、血压升高、全身发热、呼吸困难、恶心、呕吐、排尿困难,甚至全身痉挛、脑出血,如心肌中毒,则可心跳骤停引起猝死。
3.4 导致行为失控,造成一系列严重的社会问题新型毒品有强烈的致幻作用,使用后会因精神障碍而导致行为失控,继导致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长期或过量使用新型毒品往往会使吸毒者在好不自觉的情况下做出极端的自残、自杀、杀人行为。震惊世界的“食脸”事件就是因为行凶者使用了新型毒品“浴盐”所致。
因吸毒后驾驶机动车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越来越频繁地出现在公众的视野中。2010 年5 月26日,杭州一男子吸食K 粉后驾车疯狂连撞17 人的重大交通事故,更是将“吸毒驾驶”这一话题推到了风口浪尖。吸毒后对驾驶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在药物作用下,神经中枢的高度兴奋会给吸毒驾驶员制造一种盲目的自信感,促使其产生危险的驾驶行为,如超速、逆行、突然变道等; 兴奋剂对中枢神经的干扰会扭曲驾驶员的视觉感知,导致驾驶员产生错误的距离判断。此外,由于持续保持兴奋状态,驾驶员身心会逐渐产生疲劳感,正常操控机动车的能力会逐渐减弱,从而难以集中注意力,对道路突发状况的反应变得迟钝,极易导致交通事故。随着国家新型毒品打击的力度加强,新型毒品价格不断上升,一些人的经济收入无法满足吸毒的需要,为了获得更多的毒资,就会发生盗窃、抢劫、“以贩养吸”、“以淫养吸”等违法犯罪行为,带来一系列的社会问题。
综上所述,新型毒品滥用已经成为威胁人类健康和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关于新型毒品的研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是针对新型毒品滥用者的心理、滥用方式以及混合吸毒等问题需要进一步的探讨。
(段曦,康殿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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