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和未成年人毒品犯罪率上升

2015年6月23日 3082点热度 0人点赞 0条评论

农民和未成年人毒品犯罪率上升

□本报记者章宁旦

□本报通讯员马远斌胡静

制毒、贩毒等“源头”犯罪有多猖獗?零包售卖、引诱吸毒等“末端”犯罪有多普遍?网络贩毒、快递运毒有多随意?为购毒而犯罪,吸毒后产生幻觉引发次生犯罪有多严重?

6月21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首次发布毒品犯罪典型案例,向社会揭示:毒品犯罪,其实比你想象的更严重;犯罪分子,其实比你想象的更狡猾。

据统计,2014年,广东全省法院新收一审毒品犯罪案件19462件23492人,同比分别增长28.52%和29.07%。今年1至5月,全省法院新收一审毒品犯罪案件11004件13050人,同比分别增长42.45%和37.66%。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值得关注的是,在近几年的毒品犯罪案件中,农民和未成年人身份的犯罪主体呈上升趋势。如广州市两级法院近三年受理的毒品犯罪案件农民身份的占罪犯总数的39.46%,其中,萝岗、从化、黄埔三地法院农民比例更高达85.5%、50%、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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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未成年人毒品罪犯人数也从2007年的176人上涨至2014年的563人,上升了2.2倍。未成年人在毒品犯罪中往往扮演毒品传递者的角色,主要负责送货、收钱,或者向上线购买少量毒品后转手卖出,赚取差价。

该负责人特别指出,近年来,除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等传统毒品外,含有多种成分的新类型、混合型毒品如麻古、氯胺酮、美沙酮、硝甲西泮、艾司唑仑、咪达唑仑也不断出现。新类型毒品获取渠道多、价格相对较低,吸食此类毒品的人员增幅较快,且此类毒品致幻性强,吸食者在吸食后易产生幻觉或者高度兴奋、抑郁等精神病症状,从而行为失控引发抢劫、抢夺、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次生犯罪。

据统计,2007年至2013年广东法院共审结除海洛因、甲基苯丙胺、鸦片以外的其他类型毒品犯罪案件9799件,占全部毒品犯罪案件总数的14.68%。而2014年1月至今年5月,广东法院就审结新类型毒品案件5573件,占比24.07%,比之前高出了近10个百分点。

随着科技不断发展,互联网在毒品犯罪的各个环节正在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从制毒(学习制毒方法、购买制毒设备、采购制毒原料)、贩毒到吸毒(聚众视频在线吸毒),互联网的渗透日益深入。

“一些涉毒分子往往使用即时通讯工具,通过语音、图片、视频形式进行交流,私密性越来越高,发现、监控、取证的难度越来越大,加之跨区域犯罪落地难等因素,打击难度也进一步增加。”该负责人说。

据介绍,2013年7月至2014年10月,全省共捣毁制造甲基苯丙胺、氯胺酮的工场401个,占全国同期的45%。而网络的参与可能使制毒变得更加分散,从而使形势变得更加严峻。

“通过一些网页和QQ群等,不法分子可以学习和交流制毒技术;通过部分医药、化工类以及电子商务类网站,可以购买到制毒设备和原料;通过涉毒分子的QQ群、微信群,甚至可以将部分生产流程分包出去。加大对涉网络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显得刻不容缓。”广东高院相关负责人说。

记者在毒品犯罪典型案例中了解到,截至2014年年底,广东全省在册吸毒人数达45.7万人,毒品消费需求庞大,零星毒品犯罪在毒品犯罪案件总数中占有较高比重。全省毒品犯罪再犯和吸毒人员进行毒品犯罪的比例仍然比较高,部分人员甚至在缓刑、假释考验期或者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再次实施毒品犯罪。

“要加大对毒品再犯人员的打击力度,加强对吸毒人员的社会矫治。”该负责人表示,“同时,在严惩制造、大量贩卖等源头毒品犯罪的同时,要加大对多次零包贩卖毒品、引诱、教唆、欺骗、强迫、容留他人吸毒等犯罪的惩处力度,威慑和预防末端毒品犯罪的发生。”

(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原标题:农民和未成年人毒品犯罪率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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