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青少年生性懦弱,胆小怕事,或者人单力薄,自我保护能 力差。犯罪分子就是看中了他们的这些弱点,利用暴力威胁,甚至 持刀威逼的方式,强迫青少年吸食毒品上瘾。如菜市的公安局长王 某由于指挥下属打击毒品犯罪成果累累,深为当地的毒品犯罪分 子所嫉恨。某一毒品犯罪集团就绑架了王某17岁的儿子,并强迫 其吸毒。王某的独生子明白毒品犯罪分子是想让他染上毒瘾,因此 坚决反抗,拒绝吸毒。于是两名犯罪分子张某、刘某一个抓住王某 的儿子,另一个将海洛因溶液用针注射人王某儿子的左臂静脉血 管,连续三天每天两次,致使王某的儿子最终染上了毒瘾。张某和 刘某两名犯罪分子不顾王某儿子的反抗,用暴力迫使王某的儿子 染上毒瘾,已经构成了强迫他人吸毒罪。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强迫他人吸毒的犯罪分子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 品的,从重处罚。可见,国家对强迫他人,尤其是强迫青少年吸食、 注射毒品的犯罪分子是严惩不贷的,《浙江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 也规定绝不允许胁迫未成年人吸毒。未成年人由于身心还没有发 育完全,一旦吸毒成瘾,戒毒将十分困难,对他的一生影响巨大,很 有可能毁掉他的前途甚至生命。
如果青少年朋友不幸碰到犯罪分子强迫吸毒时,要记住决不 能害怕。犯罪分子在威胁要我们吸毒的时候,我们必须指出他的行 为是犯罪,要被判处10年徒刑,强迫我们吸毒的行为有可能导致 我们生命危险,甚至是死亡。而一旦对我们的生命构成危险,犯罪 分子就将犯故意杀人罪,并有可能被判处死刑。这对一些意志薄 弱、害怕国家法律严惩的犯罪分子是很有威慑力的。只要我们在犯罪分子惧怕法律的制裁,开始犹豫的时候,用智力让他们将我们放 走,就有可能会让他们停止对我们的犯罪活动,最终使自己不被毒 品所侵害。
但是也有不少犯罪分子一心与人民为敌,一定要达到强迫我 们吸毒的目的。这个时候,我们一定要发挥机智灵活的特点,一方 面假装顺从,让犯罪分子放松警惕,另一方面寻找机会,趁犯罪分 子不注意时逃离或者在有人经过时大声呼救。根据《浙江省未成年 人保护条例》的规定,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问题,任何单位 或个人都有权制止、检举。
面对危险,只有巧妙运用法律的武器,才能有效地保护自己。 青少年朋友不妨和自己的同学、老师、家长讨论一下:如何面对这 样的危险?好好地想一想、说一说,应该是很有益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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