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人群的戒毒问题是一个世界性难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3 条明确规定:“禁毒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应当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履行禁毒职责或者义务。”同时第4 条也明确了“禁毒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方针。禁毒工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这一人性化的新举措,为戒毒社会工作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戒毒社工队伍建设和工作的开展搭建了平台和奠定了法律依据,戒毒社会工作也就应运而生,有了用武之地。
一、社会工作介入戒毒领域的前提和基础现代科学的研究成果启示我们,吸毒能够产生对毒品的生理依赖和心理依赖,这种双重依赖导致了戒毒工作的反复性和艰巨性。戒毒人员复吸①率居高不下是一个严峻的全球化问题。高发的复吸率形成庞大的顽固吸毒人员群体并使吸毒问题恶化。
吸毒者也是毒品的受害者。吸毒固然是一种不良行为,但上瘾后却是一种病,是一种反复发作的脑疾病。吸毒成瘾后会出现一些明显的特征,导致戒断困难:其一是生理依赖性,其二是心理依赖性。吸毒是一种社会失范行为,急剧的社会变迁、来自工作、学习和日常生活的外在压力、社会机制不完善所引起的功能障碍是个体吸毒行为发生的重要因素。吸毒对病人的心理(行为)、工作能力和生活能力造成损害,使他们成为价值观颠倒、行为有偏差、迷失自我的人,如自卑、敌意、违法、劳动力丧失及失业,颓废、痛苦、绝望的生活等,这些都是涉及到大脑改变的许多行为表现,而且这种大脑改变很难通过个人意志与力量逆转,并且严重地影响着病人的生存。他们染上毒瘾后往往认为自己已是无可救药,是被社会淘汰的人,甚至还有被拘留、监禁的经历。如果没有人对他们进行干预和帮助,他们将很难生存下去。
因而,从某种意义上说,吸毒者是社会中的一类特殊群体,他们既是违法者,也是病人、受害者,需要得到他人与社会的帮助与关心,这就构成了开展戒毒社会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1、生理依赖性
生理依赖性是指在某一段时间内不断地使用某种能使人产生瘾癖的药物所带来的生理上的变化,需要继续使用该药才能维持机体的生理功能。
戒断反应是长期吸毒造成的一种严重和具有潜在致命危险的身心损害,通常在突然终止用药或减少用药剂量后发生。毒品戒断有着严重的反应表现,一旦毒品缺乏,戒断反应在8~12 小时就会出现,表现为打哈欠、流眼泪、流鼻涕、出汗、打喷嚏、起鸡皮疙瘩、心慌、浑身发冷、打寒战、瞳孔散大、厌食、恶心、呕吐、腹绞痛、腹泻、焦虑、全身肌肉与骨头疼痛等表现与症状,停止吸毒的2~3 天时最严重。吸毒成瘾者在长时间停止吸毒后,仍有稽延性戒断症状,即在急性戒断综合征消退之后,仍有各种各样的不适反应,如浑身无力、感觉过敏、失眠、食欲低下、胸闷、易激惹、情绪恶劣等,且可持续数月甚至数年之久。
戒断反应也是吸毒者戒断难的重要原因。如果吸毒者对初期的吸毒行为有所反思,及时戒断,那么就不会使毒瘾进一步发展。但此时,吸毒者已经出现了生理性反应,若长时期不吸食毒品,就会出现多种戒断的不适反应。这些症状的存在,不仅影响毒品成瘾者的功能恢复,更有相当一部分人为了减轻痛苦,明知不能再走下去,但无力战胜生理的依赖,总要想方设法再次寻求毒品,最终复吸,从而使毒瘾恶性发展。
2、精神依赖性
精神依赖性,或称心理依赖性,俗称“心瘾”。它是指毒品进入吸毒者机体后,使其产生一种特殊的精神效应,并使吸毒者产生一种对毒品的渴求。大脑神经中枢因长时间接受毒品的刺激,有适应性改变,并有良好的各种感觉。长期享受良好的感觉就会建立心理上的欲求。如果心理上的欲求建立了,这时人想控制自己不再吸毒的意志往往脆弱得不堪一击,而且有不断追求更大刺激的愿望。如果大脑不再有毒品的刺激,就会产生多种痛苦的戒断反应。恐惧和痛苦的戒断反应发生,又成为对毒品欲求的另一动力。因此,对毒品的渴求和强制性用药行为,以获得心理上的满足和避免精神上的不适,精神依赖是依赖者产生顽固性复吸的一个最重要的原因。
尤其在吸毒晚期,身心对毒品的依赖日渐强烈,吸毒的量和频率增加,吸毒者对毒品心理依赖的强烈程度甚至超过食欲、性欲等本能欲望,对吸毒有着强烈的不可克制的冲动和向往。如果不吸毒,则“心痒猫抓,蚁吸骨髓,难以自拔”,“除了海洛因,我脑中什么也没有”。他不是不想控制自己,实在是身不由己,无法控制②。他们的行为特点围绕毒品转,为了获得一点点毒品带来的欣慰和快感, 甚至为吸毒而丧失理智和人性,其行为令人不寒而栗。
3、价值观扭曲
价值观是人的精神心理活动的中枢系统,它支配着人的各种行为的选择,它对整个人生道路的选择,以及整个人生轨道具有决定性的作用。研究表明,吸毒成瘾者的价值观是扭曲的。自控力差,易受诱惑和暗示;回避矛盾,逃避现实,被动依赖;贪图享受,消极怠惰;丧失事业心和责任感,伦理感和道德感低下;需要趋向低级,自我满足是第一需要,追求即时享乐和满足,不顾社会道德规范和他人利益;对挫折耐受力更低,经不起失败的打击和他人的批评,性格更为脆弱。这些不正确的价值观具体表现为:第一,以吸毒为荣的价值取向。他们认为自己是生活中的强者,是时代的弄潮儿,吸毒是富贵的象征,是挑战传统、拒绝平庸、蔑视法律的表现。第二,以吸毒为快乐的人生追求。享乐主义作为一种人生态度主要表现为对感性欢愉的崇尚和追求,他们认为感性欢乐是人生中最高的最重要的快乐,最大的幸福。第三,“视毒如命,视死如归”的生死观。对他们来说,毒品比生命更重要,他们明知自吸毒那天起就进入了生命的倒计时,然而因为有了不惜一切代价享受短暂人生的坚定信念,他们依然选择让毒品送自己上路。第四,理想冲突和信仰危机。在市场经济大潮和地方各种思潮的冲击下,其思想意识、道德观念、价值取向都发生了裂变,从而导致人生观、价值观的扭曲和变异,理想发生动摇,信仰开始变化,带来精神生活的荒漠和空虚③。
4、人格特征变异
吸毒成瘾者的人格问题是对戒断效果具有深刻影响的一个因素。毒品使吸毒成瘾者的人格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严重地影响其思维、行为和情绪,对于吸毒者的意志力、注意力、记忆力、耐受力、持久力等都具有明显的破坏作用。毒品的依赖性使吸毒成瘾者丧失了效率、兴趣、责任感、羞耻感等,表现为反社会性、情绪不稳定、易冲动、缺乏有效的防御机制、缺乏羞耻感、伦理道德扭啮等。也有少数吸毒成瘾者有精神抑郁、自卑感、无能感、性心理和性行为异常、喜好刺激、逃避现实、自恋等病态心理特征。因此吸毒成瘾者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精神系统出现了障碍或变异④。采用卡特尔16 种人格因素问卷对192 名强制戒毒人员进行个性特征的研究,结果发现:吸毒者普遍心理不健康,有典型的焦虑、外向、情绪困扰、从众、自律性差、独立性差的特点,其聪慧性、稳定性、有恒性均低于正常人,而乐群性、敏感性均高于正常人;吸毒者的个性特征存在性别、文化程度、年龄差异⑤。由于吸食毒品, 强制戒毒者经历多种损失, 他们在个人经历中有更多与自杀相关的高危行为, 吸毒行为本身及由其而导致的多种损失及一些高危行为更易于引发与自杀高度相关的心理问题出现。国外的相关研究证明, 物质成瘾者所处的特殊社会环境导致了吸毒人群成为了高自杀人群之一。吸毒人群存在比正常人群较高的抑郁程度和自杀意念。有研究结果表明强制戒毒人员的抑郁程度和自杀意念发生率从统计学上显著高于正常人群, 成瘾程度与抑郁程度和自杀意念存在显著性正相关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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