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区一:吸毒、药物滥用纯粹是意志或人格力量的失败。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定义,吸毒、药物成瘾是一种发生在大脑的慢性复发性疾病,因此吸毒,药物滥用者与患有其他躯体疾病患者一样,都是病人。在吸毒,药物滥用过程中,病人大脑的结构和功能均发生了改变。诚然,吸毒,药物滥用者以强制(冲动)性用药行为的形式表现出来,但这种行为与反复使用药物过程中发生的大脑改变密切相关。近年来发现,遗传因素与个体药物成瘾的发生或多或少有一定的关系。
误区二:为吸毒成瘾者耗资治疗不值得,这是浪费。
在对药物成瘾确实有效的治疗上投资,能降低毒品,成瘾药物对健康和社会负面影响(例如:犯罪、经济负担和艾滋病病毒感染等)。国外的研究证明,用于治疗每一美元的投人可获得七美元的回报。无论在发达国家还是在发展中国家,治疗均有成本效益,其耗资低于逮捕入狱的耗费。
误区三:吸毒和酒精相关问题主要存在于发达国家。
有确凿的证据表明,吸毒,酒精滥用相关问题在发展中国家呈上升趋势,我国也不例外。20世纪70年代末期以来,国际毒潮不断侵袭中国,过境贩毒引发的毒品违法犯罪活动死灰复燃;吸毒人数持续上升,毒品案件不断增多,危害日益严重,禁毒形势严峻。1999年,全国共查获毒品犯罪案件6.5万起缴获海洛因5.364吨、鸦片1.193吨.冰毒16.059吨,以及部分可卡因、摇头丸(MDMA)、大麻等,破案数和缴获毒品总量分别比1998年增加2.4%和33.6%。中国公安机关登记在册的吸毒人数1991年为14.8万,1995年为52万,1999年为68.1万。目前,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程度不同地存在着与毒品有关的违法犯罪活动,中国已由毒品过境受害国转变为毒品过境与消费并存的受害国。据统计,吸毒造成的经济损失每年约千亿元,更为严重的是,吸毒使劳动力丧失、国民素质下降、疾病传播。我国70%的艾滋病患者是由共用注射器注射毒品而感染。可以说,吸毒问题涉及到国家的安危、民族的盛衰、子孙后代的幸福,不能等闲视之。
误区四:吸毒者未受到足够的惩罚。
首先,从医学的角度看,吸毒导致脑部功能与结构的变化,吸毒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他们属于病人的范畴,因而应该接受治疗,而不仅仅是惩罚。吸毒者处于社会边缘状态,更需要社会关心,救助。当然,对于吸毒行为需要一定的社会控制和必要的惩罚,但仅仅把他们囚禁起来,予以惩罚,而不予任何形式的治疗,只会加重他们对主流社会的不满和报复,或“破罐子破摔”。所以,惩罚并非是有效的预防或治疗策略。
误区五:戒毒所能解决吸毒的所有问题。
治疗药物依赖没有神奇的方案,这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戒毒所主要能提供某些方面的医疗服务,如使用医疗手段,能使发瘾的严重程度降低。但必须认识到,吸毒成瘾是一种慢性复发性疾病,在彻底戒除之前往往需要重复多次的治疗。对于成功的康复,治疗后的照顾和患者本人的决心均非常重要。
误区六:吸毒、药物成瘾很容易戒掉。
由于发瘾的痛苦和强烈的渴求,药物成瘾者难以控制自己的行为,因而他们一旦发瘾,就不顾一切吸毒和反复用药;他们面对吸毒,滥用药物对个人健康、家庭幸福和社会安宁的不良后果,无力摆脱。很少有吸毒成瘾者不想戒毒,也多次尝试,但常常会失败。不过,很多吸毒者都经过治疗得以康复,在家人、社会的帮助下重返社会,成为社会的健康一员。
误区七:一旦吸毒、终生戒毒。
有人随访了100名海洛因使用者,吸毒20年后35%已戒了毒,25%死亡,25%还在吸毒。尽管吸毒者愈后不佳,但毕竟有三分之一的人能最终摆脱毒品。不可否认,有不少吸毒者自暴自弃,毫无戒毒动机,对此类人单纯脱毒治疗当然无效,反复进戒毒所的人也都是此类人(已成功戒毒的人也不会让大家知道他有吸毒史),这就给我们造成了毒品戒不掉的印象。即使反复戒毒、反复吸毒,也不能说戒毒完全无效。国外研究发现,经过戒毒治疗后,病人常常改变吸毒方式,如改注射为吸入这对于防止艾滋病等传染性疾病的传播有极大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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