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会构成犯罪么?

2014年8月13日 3045点热度 0人点赞 0条评论

近日,著名编剧、作家宁财神因吸毒因吸食毒品被公安机关查获,并被处以行政拘留。 那么吸毒会构成犯罪么?

随后宁财神对吸毒事实表达了深切的歉意和后悔,他说:“我在7 个月左右的时间里共购买 了 3 次。每次大密度写作的时候,我就会吸毒,现在基本 3000 块钱的冰毒就吸完了。我意识到 吸食冰毒对人身是有害的。我对吸毒的事实表示深切的歉意和后悔。”

那么,吸食毒品会受到怎样的处罚?是否可能构成犯罪呢?

一般来说,吸食毒品本身不构成犯罪,但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可以对吸毒者进 行行政拘留,对吸毒成瘾者还可以强制隔离戒毒。但强制戒毒仍属于行政处罚,不是刑事处罚。

《戒毒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吸毒成瘾人员有《禁毒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所列情形之一 的,由县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县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 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吸毒成瘾人员自愿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的,经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所在地县级、设区的市级人民 政府公安机关同意,可以进入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应当与其就戒毒治疗期 限、戒毒治疗措施等作出约定。

该条例同时规定,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为 2 年,自作出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之日起计算。

被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在公安机关的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执行强制隔离戒毒 3 个月至 6 个月 后,转至司法行政部门的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继续执行强制隔离戒毒。

通过上述规定可知,对一般吸毒行为的处罚是行政拘留,而对吸毒成瘾的则可以强制隔离戒 毒。

另外,吸毒者必然本身也持有毒品,如果持有数量过多,就可能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

根据刑法及相关的司法解释,吸毒者在购买、运输、存储毒品过程中被抓获的,如没有证据 证明被告人实施了其他毒品犯罪行为的,一般不应定罪处罚,但查获的毒品数量大的,应当以非 法持有毒品罪定罪;毒品数量未超过非法持有毒品罪最低标准的,不定罪处罚。

对于以贩养吸的人,被查获的毒品数量应认定为其犯罪的数量,但量刑时应考虑被告人吸食 毒品的情节。

有证据证明行为人不以牟利为目的,为他人代购仅用于吸食的毒品,毒品数量超过刑法第三 百四十八条规定的最低数量标准的,对托购者、代购者应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定罪。代购者从中牟 利,变相加价贩卖毒品的,对代购者应以贩卖毒品罪定罪。

而从宁财神吸毒的具体情节来看,远未达到刑法规定持有毒品数量过多的标准,近日行政拘 留期满已被释放,且对自己的行为也有了较为深刻的认识,保证“此生再也不会涉毒”,希望他 能说到做到。

吸毒者必然本身也持有毒品,如果持有数量过多,就可能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

(艾黎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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